市直各部门、单位,驻邹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加强全市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推进机关干部作风转变,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今年继续从市直部门单位机关选派优秀年轻干部驻村担任第一书记,进行锻炼培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数量
选派对象为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市各人民团体,市属事业单位,驻邹单位中的优秀年轻干部。
第一书记每两年选派一批,每批选派90名左右,主要派往集体薄弱或矛盾集中的后进村。第一书记原则上在村工作两年,中间不轮换。驻村期间,一律吃住在村,与派出单位工作脱钩,党组织关系转至派驻村,参加派驻村的组织生活。派出单位同时选派1名机关干部,与第一书记组成驻村工作组,共同开展驻村工作。
二、选派标准
1、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热心农村工作和群众工作,具有干部身份的中层以上人员;
2、优先考虑后备干部和没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同志;
3、中共党员,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
5、驻村工作队员年龄、职级等可适当放宽。
三、选派办法
1、组织动员。部门单位召开机关全体人员会议,进行广泛动员部署。
2、报名推荐。采取部门单位内部公开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由部门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3、审核确定。市委组织部对推荐人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符合条件的,确定为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
四、有关要求
1、各部门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标准条件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认真填写《驻村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表格(从邹城党建网站通知公告栏内下载)一并于
2、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名单由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下发正式通知。
3、第一书记到村任职前,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做好工作交接。
联系人:李泳震,联系电话:5233039,邮箱:bfb3039@163.com。
附件:驻村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件
驻村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
单位名称(盖章): 2015年 月 日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政治 面貌 |
学 历 |
参加工作时间 |
现任职务 |
职级 |
是否 参加过驻村工作 |
是否担任 过驻村第一书记 |
手机号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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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在备注栏内注明“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组长)建议人选;2、有基层工作经历(含包村)的请注明起止时间;
3、此表电子版可从邹城党建通知公告栏内下载;4、填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