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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迎接济宁市群众监督评议团评议驻村联户工作的通知

来源:[db:来源]|发布时间:2014-10-21|浏览次数:7753

联系邹城市有关济宁市直部门单位、市直各部门单位、各镇街、各工作队:

根据济宁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干部驻村入户联系群众工作管理办(试行)>的通知》(济办发【201411号文)精神,济宁市群众监督评议团将于近期来我市评议驻村联户工作。就做好迎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议方式方法

济宁市群众监督评议团群众代表每年对全市干部驻村入户联系群众工作情况进行2次监督评议。监督评议采取随机抽查镇街的方式,随机划定一个区域范围,对区域内的所有联系部门单位干部入户走访联系群众工作情况,进行入户访查、现场打分,评议结果进行公开。

二、迎查有关要求

1、迅速开展干部集中入户走访活动。根据邹发【20146号文件要求:“联户干部定期与联系农户联系,每月至少联系1次,每2月至少到联系农户家中走访1次。”近期(济宁市群众监督评议前),各部门单位都要组织本单位全体联户干部,迅速开展一次干部集中入户走访活动,确保走访入户率达到100%。联户干部入户走访时要认真填写《社情民意调查表》和《干部入户走访登记表》,两个表格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收集、汇总;10月底前将《社情民意调查表》的电子版报至bfb3039@163.com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报至市下派办(市委1号楼339房间)。有晚上住村任务的领导干部要抓紧住村,达到规定的住村次数。凡村内《干部联系群众公示牌》丢失、脱落或损坏的,必须重新做公示牌,并悬挂到位。对于《干部联系卡》丢失或脱落的,要重新张贴。

2、加快实事办理进度。各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力所能及地帮助联建村和联系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抓好所包驻村教育实践活动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各工作组要对照年初工作计划,对尚未办结的加快办理进度,确保取信于民。

3、逐级落实责任。各镇街、市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来,组织、落实好本单位干部集中入户走访活动。市下派办将组织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对于第一书记不到岗到位、干部联户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计入日常考核成绩。

三、评议结果运用

本次评议结果将纳入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年度考核总成绩,凡被评议为“不满意”的单位,将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实施“一票否决”。

 

市干部下派工作办公室

201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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